雙方確實已經於7月4日自願簽署了離婚協議書。不過,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,雙方簽署離婚協議書並不等同於離婚。只有在雙方離婚諮詢協商一致,並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,同時提交離婚協議書以及相關資料;或雙方在拿到法院批準生效的準許離婚判決書,再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,並拿到離婚證後,雙方才算真正解除了婚姻關係。7月6日,在個人微博上發布了離婚協議書,並聲稱已完成離婚手續。在法律程序尚未走完的情況下,其說法顯然並不成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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